殿中侍御史
三国时期官名。三国魏派御史二人居殿中,察非法,后乃以之为官名。
两晋南北朝沿置。隋改称殿内侍御史。炀帝时省。
唐复置殿中侍御史,掌纠察朝仪,兼知库藏出纳及宫门内事,及京畿纠察事宜,位从七品下,较侍御史(从六品下)低。台中食坐之南有横榻,名“南床”,为侍御史专席。
来自《百度百科》相关词条。
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,与本站无关。其原创性、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邮件至25538@qq.com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
发表评论

快捷回复: 表情:
评论列表 (暂无评论,31人围观)
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